满意后再付款,不满意轻松退货!这看似百利无一害,但“先用后付”新型支付模式在实践中引发不少问题。“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将至,北京一中院法官提醒广大消费者,使用“先用后付”时应警惕潜在风险。
消费者李某在电商平台购买商品时,与商家签署协议,约定了“先用后付”日期。“先用后付”是各大电商平台基于消费者的信用记录而开发的一种新型支付模式,允许达到一定信用条件的消费者收到商品或体验服务一段时间后再付费。李某签收货物后,未对“先用后付”相关事宜提出异议,但截至付款期限届满仍未支付货款。商家遂主张由李某支付货款及逾期违约金。
目前,对于“先用后付”功能的开通,一些平台仅以不易察觉的方式询问消费者是否同意启用,或直接在支付界面将“先用后付”设置为默认支付方式,使很多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该种方式购买商品。而当消费者尝试关闭该功能时,往往发现操作非常繁琐,甚至需要在网络搜索教学帖,还可能遇到诸如“存在履约中的订单,无法确认关闭服务”等提示,无法立即关闭。
“先用后付”的三大风险
1. 知情权受侵犯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在实践中,平台往往不能就“先用后付”功能的性质、逾期支付后果等,向消费者充分提示,使消费者对该功能存在的风险没有全面认识。同时,该功能通常基于消费者信用积分,消费者在开通时可能未被充分告知平台的信用评估机制,后续信用积分可能因此被扣减,影响个人信用。
2. 选择权受限制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支付方式。然而,“先用后付”功能往往“开通容易取消难”,在某些情况下甚至无法直接关闭,这实质上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支付方式的权利。
3. 逾期和信用风险
虽然“先用后付”本质上是买卖合同关系,但因其背后依托第三方金融机构授信,仍具有信用授信的特点。如果消费者未能按时支付,将面临逾期费用和信用损失。此外,该功能通常与免密支付绑定,可能导致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误触下单,增加支付风险。
如何避免“先用后付”陷阱?
仔细阅读相关协议,了解“先用后付”可能带来的后果。
检查支付方式设置,尽量避免默认开通“先用后付”功能。
定期查看个人信用情况,确保未因不知情的交易影响信用评分。
保留购物凭证和交易记录,以便出现争议时维护自身权益。
如遇到无法关闭“先用后付”功能的情况,可向相关平台或监管机构投诉。
“先用后付”虽然带来了更灵活的支付方式,但消费者在使用时应提高警惕,避免因不了解规则而陷入信用和财务风险。在码支付等平台交易时,更应确保自身支付方式的安全性,避免因“先用后付”模式影响资金流转和信用状况。